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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nese gold miners

                               Gold Rush 1849

               Golden Gate Bridge

 

                                                     13.总結

 

                                          总评美国社会与法律

 

                                   第一节总评美国社会与法律

 

 

一、一百万个囚犯、一百万个律师、二亿支枪械

 

以上三个数字,代表了一种对当今美国社会最精简的尖锐批评。

 

美国有超过一百万个牢狱犯。这个数字反映了罪案的增长,这一增长趋势,是近二十年来吸毒、贩毒和与毒品相关罪案急剧上升的结果。

 

  美国人口总数才二亿五千万,全国却有超过二亿支枪械,差不多平均每人一支枪;枪械的泛滥已经危害了整个社会的治安。出于维持美国二百多年来不管制枪械的传统,加上拥枪团体如“全国步枪协会”和枪械厂进行游说等政治压力,美国要管制枪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另一个不值得骄傲的指标是律师人数过百万。律师过多和诉讼泛滥的现象,我们在以前的章节谈过,下文也会讨论,于此不赘述。

除了上面三个让人吃惊的数字之外,还有一个足以反映美国社会隐忧的问题,就是婚姻的脆弱。单亲家庭的数字,正急剧上升。根据某些专家的警告,这个离婚率越来越高的趋势继续下去,终有一天结婚和离婚的数字会拉平,换句话说,平均有一对夫妻结婚,就有一对夫妻离婚。

  美国整个政治、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都建立在个人自由的基础上。然而,上述的几个数字和现象,正是过分自由、缺乏约束和纪律的后果,这也造成了美国社会文化的隐忧。我提出这些数字,目的是提醒准备移民美国的人要认识到美国社会中并不光鲜的一面。分析这些问题,已超越本书的范围。我只希望本书能帮助读者了解这个社会的基本机制和法律原则与精神,看问题才不致流于片面,以偏概全。

 

二、律师过多,官司泛滥

  美国诉讼泛滥,我们在前文已详加介绍。造成官司泛滥的主要因素包括近数十年保险公司变相成了律师的衣食父母、政府的规例越来越繁复、毒品刑事案件呈爆炸性增长等。

 

 

美国中部某州曾有人控诉百事可乐公司,声称他在喝完可乐后,发现汽水罐内有一枚打针用的针头,要求百事公司赔偿。传媒报道之后,全国各地纷纷有人投诉百事藏针,索偿官司多达数百宗。此事后来经政府调查,发现所有的控诉,包括最初那位控诉者所言均为虚构。由此可见,美国有太多人以为可以利用法律或大或小发财。

 

无可否认,美国诉讼之多与律师过多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美国律师数量之多堪称世界之冠。例如加州,平均每二百五十人就有一个律师。律师过多和诉讼泛滥对美国社会有着重要的负面影响,我在本书已多次提及,在此可以总结几点。

  第一,律师过多与保险业互为因果,但这副越来越沉重的担子,最终仍落在了美国人民和大小商业的肩膀上。一个普通家庭,要付房屋、汽车、医疗保险,做生意者要购各种商业保险,专业人员如律师、医生和会计师等要购专业保险。付完这些保险费,余下来的生活开支可能就很有限了,这是真实的情形。

  第二,诉讼泛滥不但影响经济,也威胁了人们的日常行为。夸张点说,上至总统,下至六岁小孩都会提心吊胆。

  第三,律师过多不但助长诉讼,也造成重重叠叠的法案、规则、案例等,把美国社会推向官僚主义,窒碍了经济的自由发展。

  第四,近年的诉讼泛滥,还制造了一种畸形的、推卸个人责任的“受害者文化”,动摇了美国文化和价值观,这是使人十分气馁的。

基于种种原因,美国政府、国会和法庭近年来已开始关注诉讼泛滥的问题,并作出某种程度的简化和限制,例如提倡仲裁以减少审案。保险公司也开始强硬地反抗无理取闹、夸大或过分的赔偿要求。近年官司和律师行业呈现收缩衰退的趋势,我虽然身为律师,但为美国社会整体着想,这种趋势是值得鼓励的。

 

三、受害者文化

 

有一本书题为《整国的受害者:美国民族性格的腐化》(A Nation of Victims: The Decay of American Character),作者 Charles J.Sykes 指出:美国已经形成了一种所谓“受害者”文化趋势;造成这种趋势的是三种人——律师、心理治疗师和学术界人士。

  什么是“受害者”文化?让我们用一些实例来说明。

1987年,加州一位体重三百零五磅的女士 Toni 向一家健康食品商场申请做售货员。这家商场出售多种减肥的健康食品,管理人员认为Toni的体型对推销他们的货品并不适合,加上她身体太重,行动不灵活,也不能站立过久,不适宜做店员,于是没有接受她的求职申请。Toni 在一些争取“胖子权利”的团体鼓励下,到法庭控告这家健康食品商场,理由是他们歧视胖人。这个例子显示出,美国人只要认为自己的权利受损,或者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就会追求“平反”和赔偿,因为他们是受害者。

  美国反歧视的法律,原本是为了保障一些不幸者,或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士,以免他们受其他人的侵害。随着社会发展,歧视的名目越来越多。反种族、性别、伤残歧视一般人都比较容易理解,但反年龄歧视(例如雇主不能因为雇员年纪太大而不雇请或解雇他)、反同性恋歧视和反“胖人歧视”,很多人就不太容易理解和接受了。

  在美国,一经列为被歧视者或被压迫者,如果这位“受害者”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就会获得法律的保护,并且有权要求“迫害者”对其赔偿。所以,争取“受害人”的地位,正是各种利益团体的首要目标。以上所说的胖人歧视案,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利益团体往往会夸大他们的人数和“受害”程度,这除了在实际上得益外,在政治上也可以扩大其影响力。

 

  在今天的美国,一个犯了错的人,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往往不是自我检讨,而是聘请一个律师替他开脱罪名,最重要的是找一个代罪羔羊(最好是购有保险者)。除此之外,他还要找一个使他犯错的理由,务求造成自己不但无辜,而且更是受害者。前文所提及1995年洛杉矶发生的那起弒亲案中,弒亲者居然辩称因为从小就被父亲虐待才“迫不得已”杀亲,而且第一次审讯时十二名陪审员中有六人相信凶手是遭到父亲虐待的“受害者”。在美国,“受害者”的借口可谓“好使好用”。

  说来可笑,根据一项研究,如果把美国所有的“受害者”,如同性恋者、伤残人士、受歧视的女性和少数族裔等加起来,美国的“受害者”占全国人口357%。怎么会有这样的数字呢?原来很多人身受多重歧视,例如一位年老、伤残、同性恋、属于少数族裔的女士,不单是受双重歧视,而是受多重歧视,是最严重的“受害者”。为了不想吃亏,现在已有白人男性提出所谓“反过来的歧视”,意指白人男性已受到反“歧视”政策的影响,相对少数族裔和女性的各种保护,他们受到了不平等待遇,呐喊着要争取一个“受害人”的资格。

 

美国近年来“全国皆是受害者”的趋势,其实对真正受到歧视的人来说是十分不利的;因为,如果全国都是受害者的话,无助而真正被歧视的受害人难免会被其他“受害者”及代表其权利的团体挤到边缘,有限的资源也给瓜分了。

 

四、权利与个人利益至上

  两年前,旧金山一家大百货公司为了推销一家著名厂商新设计的胸罩,大做广告宣传在某周末两天上午九时于该公司免费送出五百个胸罩,每人限送一个,先到先得。

  宣传颇为吸引人。到指定的日子,女士们大清早就在百货公司门外排队轮候。在这花枝招展的人龙中,竟有一个七尺大丈夫。轮到他的时候,百货公司拒绝赠送胸罩给他,理由是男士不会戴胸罩,他不过是来开玩笑和恶作剧而已。可男子说广告上并没有注明只限赠送给女士,力争要取得一个赠送的胸罩。百货公司坚持不给,男子悻悻而去。第二天,该男子就入禀法庭,控告公司不履行广告上的承诺。百货公司为了息事宁人,只好乖乖奉上胸罩一个。

权利至上,事无大小,“你不要妄想剥夺我的权利!”是美国人思想的核心之一。我们在前面讨论过“受害者文化”,争取个人权利是这种文化的一面,也是美国人动辄打官司的理由之一。

  了解美国人权利至上的文化,对在这里生活有十分实用的价值。我们看看下面的故事。

  我在旧金山有一所高级住宅,租给一个做医生的住客。大家交往愉快,还成了不错的朋友。后来,医生买了自己的房子,搬走了。他搬走后,我花了一千多元把房子重新刷漆、修理和清洗地毯等。我把其中用于清洁费开支的四百元账单寄给医生,要求从他的押金中扣除。

  按照法律和规矩,这四百元清洁费事实上不应该全部由旧租客负担,因为他住了两年多,期间房子会折旧,清洁费应该减去一些。我心知肚明,但我也知道,如果过早主动给租客减费,只会引起租客更多的要求,甚至据此拒绝付款。我把四百元账单全寄上,是为了准备应付租客的讨价还价。

  果然,医生收到账单,气冲冲地与我吵嚷,说房东也应该负部分清洁责任,并且说要与我计算他放作押金的一千多元两年多来的利息,声称至少得有几十块钱。这时候,我才平静地与他讨论,既然是朋友,各让一步吧,结果双方同意各付一半。这个故事,带出一些与美国人打交道的哲理和原则,这些原则放在生活上,事无大小,用得着。

  第一,在美国社会,一般来说,朋友归朋友,谈到金钱方面,则算得很清楚,锱铢必较。这不是美国人刻薄,他们认为这是权利的问题。

  第二,同样地,讲到权利,美国人也是不会放过的,绝不“弃权”,上述送胸罩的故事就是典型。

  第三,美国人习惯得理不让人,阁下要当好好先生是阁下的事。他有道理,事无大小都据理力争。就像上述我出租房屋的事例,如果我慷慨一些不予计较,不向租客收清洁费,涉及的金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是,你放弃收钱的权利,对方不会感激,也不会放弃他押金利息的要求,因为他的权利是另一回事。

  假如读者能明白以上三点原则,就会清楚,美国人其实是讲理的,而“理”就是权利。如果不了解这些文化背景,中国人在美国生活或者做生意,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怄气、震惊、失望甚至烦恼。

 

 

第二节饮水思源,常思上进

 

旧金山东北不到一百英里,有一条加州49号公路。公路取名49,因为1849年加州发现黄金,世界各地的人蜂拥而至。当年淘金热者沿途建立小镇,后来连起来就成了49号公路。在连绵约两百英里的49号公路中段,有一个小镇名为科罗玛(Coloma),是过去淘金的重点,现在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小公园。公园内有一个淘金博物馆,博物馆旁有一个保存得十分完整的小石屋,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初中国人开的合华杂货店。对华裔移民,此处特别有历史和感情的价值。

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来到科罗玛的中国人,与其他人一样在此淘金,希望发财。不过,他们只能替白人工作,白人取得数以百磅计的黄金,中国人只收取每日五角钱仅堪糊口的工钱,还要受到白人的欺侮。寻金梦难成,弃骨荒山的中国人却数以千计。

  中国人一百多年前的淘金梦虽然以血泪收场,但一百多年后的中国人,却终于在新大陆发现了黄金。不过,这种黄金不是黄澄澄的金子,而是中国古话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黄金。中国人尊重教育,当代移民美国的中国人很多都是来念大学的。中国人近年在美国社会、经济领域的确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而起点是教育。例如,加州的亚裔只占全州人口的10%,但在最好的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华人学生就占了20%以上。

  可是,华人近年的成就,并不能掩盖我们的缺陷。美国真的可以被称为“金山”,不是因为它遍地黄金,而是它稳固的民主政治制度、平等自由的社会、尊重人权的法律、开放独立的传媒、监察贪官污吏的机制和勇于自动奉献的人民(例如美国的慈善捐款,高达全民收入的5%)。华裔移民往往忽略了美国这些优点,也没有努力作出奉献。例如,在教育上,华人最为受益,但华人家长一向被批评不肯参加学校的义务工作。过去海外华人不团结,其实也是狭窄的乡土观念所造成的。例如,在加州,早期的华侨本已备受排华之苦,华人之间却还互相排挤。旧金山是台山人的天下,中山人被排挤不能立足,在二十世纪初只得纷纷迁移到萨克拉门托发展,这是众所周知的往事。

  我写本书的目的,除了介绍美国的法律之外,还希望勉励我们中国人能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胸怀来了解美国的社会、人民和制度。特别是准备来美国定居的读者,更不要忘记公民应尽的责任,不然,在美国的前景,最后还是不乐观。

美国律师过多、诉讼泛滥已是不争的事实,不过,律师的形象在一般美国人眼中尽管没有以前崇高,但在少数族裔看来,律师的地位还是很特殊的。这种现象也值得分析。我记得三十多年前在电视上看过肯尼迪总统对学生演讲时说过一句话:“宪法的目的是保护少数人群。”当时我未能了解他的意思,不过,这句话在我脑海中却留下深刻的印象。读者看完这本书之后,可能就比当年的我更能欣赏和体会到肯尼迪总统那句话的意义了。

肯尼迪总统说得对,美国宪法的精神,就是用法律来保护民主社会里的少数人不会受到多数人的欺凌。在美国,宪法的保障不是空洞的理想,而是实际践行的。例如,如果没有宪法的保护,加州在1995年通过的“一八七提案”甚至更苛刻地敌视移民的提案早就付诸施行了。

因此,比起其他美国人,少数族裔对宪法有特别的感情和依赖,对律师有特殊的尊重也就不难理解了;而少数族裔出身的律师,也应该更有使命感,为自由、平等和公正作出努力和贡献。

正是因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民权运动中黑人所作的贡献,少数民族包括华裔在美国才有了抬头的机会。民权运动的一个副产品是解除了歧视的移民法,少数族裔的移民才可以大量来到美国,我们也有了在美国安居乐业的今天。

歧视不但有违宪法,更是走向完美社会的障碍。我无意在这里唱世界大同的高调,不过,不同族裔争取在文化上的交流和了解,以开放诚恳的胸襟和态度互相尊重,至少可以减少多余且不合理的摩擦。但愿这本书能在这个方面为读者提供一点帮助,大家携手,做出尽己之力的微小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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